2006年12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这种“办法”不是办法
吴杭民

  河南省日前出台办法,规定今后省属监狱系统的领导干部如果接受色情服务,或者参与赌博,可责令辞职或者免职。
  出台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当然是好事。可这个《办法》规定的都是今后怎么怎么,难道以前的就可以既往不咎?难道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现在才拉开帷幕?难道党纪国法从没作出过规定吗?不去认真执行,还搞出个“今后”如何如何,倒让人觉得疑窦重生、莫名其妙了。